通知公告
ANNOUNCEMENT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高技能人才学历提升计划专项行动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精神,深入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院校扩招工作的通知》(粤府办明电〔2019〕75号)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技能人才学历提升计划专项招生申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广东省教育厅审核通过,我校实施2019年高技能人才学历提升计划专项行动招生。

一.招生对象

符合《关于做好广东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18〕15号)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的在岗职工、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和制造业产业工人等社会人员。

符合条件的港澳台考生以及累计具有广东省1年(含)以上社保并与我省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外省户籍在职员工也可报考。

2019年已被高校录取的考生(含录取后不报到考生)不得报名高技能人才学历提升计划专项行动招生。

二.报名及志愿填报时间

报名及志愿填报时间为9月26日9:00至9月30日17:00。

报考资格审核、复核及志愿确认时间为2019年9月26日9:00至10月9日17:00。

考生参加报名及志愿填报操作流程见附件1。

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见附件2。

三.考核方式和时间安排

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方式,主要侧重于职业技能考核(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由我校自主命题及组织实施。

(一)“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合并同卷以笔试的形式进行测试,测试满分值合计100分。

“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考试内容主要侧重学生的语言应用能力、逻辑推理能力、信息采集和应用能力、综合解决问题能力、职业道德基本要求、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人际交往基本常识等。

(二)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可免予文化素质考核,只参加上述笔试试卷中的“职业技能”测试。

(三)已经取得与我校招生专业大类相关的省级及以上单位主考或授权主考的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曾获得省级及以上单位组织的职业技能大赛相关奖项的考生,经我校核实资格并公示后可免试录取。

(四)考试时间为2019年10月13日上午(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考生在10月10日前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并查看所安排考场。

(五)免收笔试考试费。

(六)考试地点: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北校区、江门市新会机电职业技术学校。

(七)学校于10月17日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示考生测试成绩,公示期3天。

四. 录取规则

学校2019年高技能人才学历提升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及学校纪检部门的监督下进行,以考生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拟录取考生的测试成绩原则上不低于测试满分值的40%,录取总分相同时,按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录取时间为2019年10月23-25日,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五. 信息公开

我院于10月28日前完成高技能人才学历提升计划专项行动招生录取,将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核准备案后的录取名单、录取专业等信息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示,公示信息自公示之日起保留半年。我院在公示有关信息时会提供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举报的单位和通讯地址,并按照国家有关信访规定对举报事项及时调查处理。

六.培养方式

(一)我校采用在岗培养与学校培养相结合的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实行工学交替等弹性学习形式,采取适合社会人员、方便就学、灵活多元的教学模式,探索线上与线下混合教学和网上教学,实施学分制管理改革。高技能人才学历提升计划可开展“走读”教学,学生平时在岗学习,工作日晚上或者节假日在教学地点集中上课。

(二)高技能人才学历提升计划专项行动录取考生,学籍管理、毕业证书等由我校负责。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学,不得转专业,不得转入其他专项试点班或非试点班。其他专业学生或试点专业非试点班学生均不能转入试点班学习。

(三)我校高技能人才学历提升计划专项行动录取考生在2020年春季入学。学生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高校普通专科毕业证书。毕业生在落实就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七.招生计划


  招生院校:茂名职业技术学院,院校代码:13712

序号

教学地点名称

教学地点地址

专业

名称

专业

代码

学制

招生

计划(人)

收费标准(元/学年)

1

 

计算机应用技术

610201

3年

55

5910

2

电气自动化技术

560302

3年

55

5910

3

酒店管理

640105

3年

50

4750

4

2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560702

3年

40

5910

5

计算机网络技术

610202

3年

60

5910

6

国际贸易实务

630501

3年

60

4750

7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560102

3年

40

5910

序号

教学地点名称

教学地点地址

专业

名称

专业

代码

学制

招生

计划(人)

收费标准(元/学年)

8

广

广州市黄埔区萝岗街萝岗社区荔红一路8号科晟广场3楼

 

市场营销

630701

3年

35

4750

9

会计

630302

3年

35

4750

10

社会工作

690101

3年

35

4750

11

电子商务

630801

3年

35

4750

12

商务英语

670202

3年

30

4750

13

电气自动化技术

560302

3年

35

5910

14

计算机应用技术

610201

3年

35

5910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茂名市文明北路232号大院茂名职业技术学院成人教育部。

联系电话:0668-2920628,黄老师13423512969,刘老师15797901526。

 

 

附件1

 

2019年高技能人才学历提升计划专项行动

报名及志愿填报工作流程

 

符合高技能人才学历提升计划专项行动报考条件的考生须进行高考报名后再进行院校专业志愿填报。

一、高考报名

高考报名流程分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报名。高考报名时间为9月26日9:00至30日17:00。

(一)领取高考考生号

拟报名考生到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领取高考考生号及报名系统初始密码。

(二)网上预报名

考生凭考生号和初始密码,登录广东省高职扩招报名及志愿填报系统(http://www.eeagd.edu.cn/pgks)填写高考报名信息,并通过微信小程序采集相片等完成网上预报名。

(三)现场确认报名

考生完成网上预报名后还须持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到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办理高考报名资格审核,签名确认报名信息等完成报名确认手续。

1.广东省户籍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中职、中专、职中、技校,下同)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同等学力证明;

2.广东省户籍退役军人考生:持本人身份证、退役证(或复员证、退伍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同等学力证明;

3.港澳台考生:符合条件的考生持本人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同等学力证明;符合条件的台湾省籍考生:持本人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同等学力证明。

4.外省户籍在粤工作人员:持本人身份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同等学力证明、本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本人累计在粤满一年的参保证明(参保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9月30日)。参保证明由考生携带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前往属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办事大厅打印或在广东政务服务网上打印。外省户籍在粤工作人员参保情况将在考生报名结束后由省社保部门统一复核。对于复核情况不属实的考生,取消高技能人才学历提升计划专项行动报名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负责。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领取报名号、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报名同时进行的方式。

二、志愿填报

考生须认真阅读拟报考院校公布在学校招生网站上的招生简章,选择与自身条件相符的招生类型及院校专业填报志愿。

(一)计划类型及院校专业选择

退役军人可填报高技能人才学历提升计划或11月开展的退役军人学历提升计划;符合条件的社会人员填报高技能人才学历提升计划。考生仅可根据自身实际选择1所院校1个专业进行填报。

(二)报考资格审核

考生在报名及志愿填报系统中进行志愿填报后,打印《广东省2019年第二期高职扩招考生资格审核登记表》(下称“资格审核登记表”,附件3)按照要求直接进行报考资格审核。

(三)报考资格复核及志愿确认

考生报考资格复核由招生院校组织开展。考生完成资格审核后按照报考院校招生简章要求进行报考资格复核。招生院校须对考生的户籍信息、学历信息、退役军人考生的退役证明材料、外省户籍在粤务工人员参保情况及与本省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等事项进行认真复核。对于资格复核通过的考生,招生院校在考生资格审核登记表上填写审核意见及加盖公章,并在系统中将考生状态设置为“资格复核通过”。考生一经报考院校资格复核通过,即完成志愿确认,不能再进行志愿更改。招生院校留存考生资格审核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备查。

对于资格复核不通过的考生,招生院校在网上将考生状态设置为“资格复核不通过”,考生可登录高职扩招报名及志愿填报系统进行“考生类型”、“填报计划类型”及“院校专业志愿”修改,按照修改后的志愿院校要求重新进行报考资格审核、复核及志愿确认。考生需合理安排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报考资格审核及复核手续。

 

附件2

 

2019年高技能人才学历提升计划专项行动

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安排

工作内容

9月25日前

招生院校公布招生简章

9月26-30日

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及填报志愿

9月26日-10月9日

考生完成资格审核,招生院校完成报考考生资格复核。招生院校复核考生资格具体时间安排见各院校招生简章

10月10日

处理考生高考报名及填报志愿遗留问题,考生自行打印准考证

10月13日

考试

10月17日-10月20日

招生院校完成测试,并在本校招生网站公示考生测试成绩及拟录取考生名单

10月22日前

招生院校在广东省普通高考录取系统提交拟录取考生信息

10月23-25日

省招生办公室通过录取系统审核各招生院校提交的拟录取方案,办理录取备案及录取名册打印

10月28日前

招生院校完成第二期高职扩招录取工作,在本校招生网站上公示录取考生名单。招生院校根据本校招生工作安排确定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

 

备注:退役军人学历提升计划及基层卫生人才学历提升计划招生拟于11月组织开展。具体工作日程另行通知。

 

附件3

注:1. 本表由考生完成资格审核后交由报考高职院校留存。

    2. 考生仅可选择填报1类招生计划,1所院校1个专业志愿。

3. 幼儿园教师报考资格由幼儿园所在地市教育局组织审核;现代学徒制合作企业员工及其他在岗职工由所在单位审核;报考基层卫生人才学历提升计划的考生资格由其所在医疗机构负责审核;其他类型考生无需进行报考资格审核。

4. 招生院校负责报考考生的报考资格复核。

5. 幼儿园在职教师填报幼儿园教师提升计划;现代学徒制合作企业员工填报现代学徒制试点;医疗机构在职员工填报11月开展的基层卫生人才学历提升计划;退役军人可填报高技能人才学历提升计划或11月开展的退役军人学历提升计划;符合条件的其他社会人员填报高技能人才学历提升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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